
國寰解讀 | 環境保護稅十大熱點問題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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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實施條例》經第693號國務院令予以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1、環境保護稅的開征時間是什么時候?
2018年1月1日起開征環境保護稅,同時不再征收排污費。
2、環境保護稅納稅人有哪些?
稅法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為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
上述規定對兩種情況做了排除:一是不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不繳納環境保護稅;二是居民個人不屬于納稅人,不用繳納環境保護稅。
3、稅法規定哪兩種情形不繳納環境保護稅?
一是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向依法設立的污水、垃圾集中處理場所排放污染物的,不繳納環境保護稅;
二是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在符合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的設施、場所貯存或者處置固體廢物的,不繳納環境保護稅。除上述兩種情況外,其他排放污染物的情況一律納入征稅范圍,照章征稅。
同時,稅法規定“依法設立的城鄉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應當繳納環境保護稅。”也就是說,雖然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向污水、生活垃圾等集中處理場所排放污染物不征稅,但對經集中處理后向環境不達標排放的污染物仍要征稅。
4、大氣、水、固體廢物、噪聲的計稅依據是什么?
(1)應稅大氣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當量數確定;
(2)應稅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當量數確定;
(3)應稅固體廢物按照固體廢物的排放量確定;
(4)應稅噪聲按照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的分貝數確定。
每種應稅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的具體污染當量值,依照稅法所附《應稅污染物和當量值表》執行。
固體廢物的排放量是指不符合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貯存或者處置的固體廢物的數量,不包括符合環保標準的綜合利用的固體廢物的數量。
噪聲按分貝數確定,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的分貝數是指實際產生的工業噪聲與國家規定的工業噪聲排放標準限值之間的差值。
5、環境保護稅的稅率是如何確定的?
為實現排污費制度向環境保護制度的平穩轉移,環境保護稅以現行大氣、水污染物排污費標準作為稅額下限。
同時,按照稅收法定原則,為避免地方裁量權過大,對環境保護稅設定了稅額上限,為最低稅額標準的10倍,即大氣污染物的稅額幅度為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的稅額幅度為1.4元至14元。應稅大氣、水污染物的具體適用稅額的確定和調整,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籌考慮本地區環境承載能力、污染物排放現狀和經濟社會生態發展目標要求,參考排污費征收標準,在規定的稅額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
參考現行排污費征收標準,對固體廢物和噪聲實行固定稅額。其中,固體廢物按不同種類,稅額標準為每噸5元—1000元;噪聲按超標分貝數,稅額標準為每月350元—11200元。
6、環境保護稅法規定了哪些暫予免稅情形?
一是為支持農業發展,對農業生產排放的應稅污染物暫予免稅。但鑒于規模化養殖對農村環境影響較大,需要區別不同情況予以征免稅,所以未將其列入免稅范圍。
二是考慮到現行稅制中已有車船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等稅種對機動車的生產和使用進行調節,對促進節能減排發揮了積極作用,因此,對機動車、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動污染源排放的應稅污染物暫免征稅。
三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達標排放污染物的城鄉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免繳排污費,為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對依法設立的城鄉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向環境達標排放的應稅污染物暫予免稅。
四是為鼓勵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減少污染物排放,對納稅人符合標準綜合利用的固體廢物暫免征稅。
五是國務院批準暫免征稅的其他情形。
7、環境保護費改稅后,收入歸屬哪一級政府?
按照《國務院關于環境保護稅收入歸屬問題的通知》(國發[2017]56號)文件規定,為促進各地保護和改善環境、增加環境保護投入,國務院決定,環境保護稅全部作為地方收入。
8、在出現哪些具體情形下,以產生量作為固體廢物的排放量?
一是納稅人非法傾倒應稅固體廢物;
二是納稅人進行虛假納稅申報。
只要納稅人具備這兩種情形之一的,將以其當期應稅固體廢物的產生量作為固體廢物的排放量來征收環境保護稅。
9、在出現哪些具體情形下,以產生量作為大氣、水污染物的排放量?
一是未依法安裝使用污染物自動監測設備或者未將污染物自動監測設備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
二是損毀或者擅自移動、改變污染物自動監測設備;
三是篡改、偽造污染物監測數據;
四是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稀釋排放以及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等方式違法排放應稅污染物;
五是進行虛假納稅申報。
只要納稅人具備上述情形之一的,將以其當期應稅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的產生量作為污染物的排放量。
10、環境保護稅的申報期是怎樣的?
按照《環境保護稅法》規定:環境保護稅按月計算,按季申報繳納。不能按固定期限計算繳納的,可以按次申報繳納。
納稅人按季申報繳納的,應當自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繳納稅款。
納稅人按次申報繳納的,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繳納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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